第129章 钱,得先到位,后办事(2/4)
均输官负责调度事宜,甘泉宫不扩建,这里的刑徒就要调用到其他地方,麻烦事一大堆,不如直接用在关陇驰道修缮这里。”“少保放心,此事无需太子宫涉入,老夫自去协商即可。”
史高点了点头,明白了温舒的意思。
也就是原本的甘泉宫扩建准备了三四个月,就差一道政令正式动工,所以在甘泉宫已经准备了七万的刑徒。
现在甘泉宫扩建停了,这七万刑徒就要有所去处。
其实,这里面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,刑徒并不在国库统计里面,而是在均输官统筹之内。
从官职结构上来说,刑是作为一种“物品’来打包计量,即由太仓丞负责后勤,主政官署负责管理,然后统一打包到均输官进行统筹调度。
但这里面涉及的部门极其复杂,汉律规定的城旦春最高年限是五年,文帝改制规定了髡钳城旦春五年,完城旦春四年的常刑。
但在景帝之时,就做出了调整,刑法叠加,随后就出现了十年刑徒,主要包括刑徒再犯,重罪附刑以及专门判罪为长期工程专属的罪犯。
十年期的刑徒,集中在陵寝修建,朔方,五原,居延等城池边屯出现。
司隶境内,除了茂陵,常见的是三年期刑徒,而这里面就很复杂,户籍,廷尉,司法,地方官员等,确定用途之后变动起来,会很麻烦。
他本人无所谓,用就用了。
刑徒的来源追究起来,是理不清的账,汉武帝用酷吏,酷吏又判刑偏重,这是整个时代的官方风气,非一时可变。
但刘据对于刑徒的考量与他不同。
真要在关陇驰道上用刑徒,用,刘据应该是不会太过纠结。
但完工之后,他怕的是刘据会因此提及减免刑徒服刑时间,甚至一拍脑袋给刑全赦免了。
其实这都可以无所谓,但这里面还要涉及核心问题,如何给刑徒减刑期。
诸如大赦天下,立功赎罪,自告轻刑,刑,折抵,老幼病残减免,诏令减刑等。
大赦天下刘据肯定没那个权力,所以想要减免刑徒刑期,就有两个,一个是给刑徒平反,一个是立功赎罪。
有种情绪叫见之生怜,闻之生悯,不见不闻不生怜悯。
“五万刑徒,是以营苍生之利为功,减刑一年,大匠相呈,其余诸事由太子秉持。”
史高思虑再三,还是事先要与温舒商量明白。
“少保啊,甘泉宫扩建还要用到刑徒,老夫是不可能为这些刑徒请功的。”温舒顿时眉头紧皱了起来,一口回绝。
“如若在关陇驰道上用刑徒,那就得劳烦大匠为刑徒请功,太子亦可为诸多主事官员请功,大匠意下如何?”
史高摇头,也是没辙,刑徒权属将作大匠,归于甘泉宫扩建事宜,由将作大匠调用于关陇驰道扩建,这些刑徒是参与修缮却又独立于修缮这个群体,归温舒直接管理,赏罚用度和太子宫无关。
刘据是不可能给刑徒请功的,即便是刘据巡狩回来在朝堂将此事提上议程,不仅没有用,反而要落得擅权干政的名头。
请功主体不对,但温舒可以请功。
同样事情,一模一样的流程,只要温舒请功上奏,刘据稍加为这些刑徒说个话,集体减刑一年不是什么难事。
至于涉及廷尉是否同意,这个可以再去交涉。
刑徒的来源,你知我知众所周知,却又闭而视之,这个去交涉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难度。
而同样,温舒不能给关陇驰道修缮的所涉官员请功,因为修建关陇驰道的主政官署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