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0章 被告要挟原告!(1/5)
我方被告人很乐意认罪.......一句话,每一个孙乔都认识,但组合在一起...这句话就显得很陌生了。
但陌生归陌生,意思还是能精准传达到位的。
“徐律师,徐律师您别急,我话还没说完呢!”
孙乔连忙再次拦住徐德,语气中明显软了许多,态度也愈发诚恳。
威胁虽然不道德。
但属实是好用!
徐德面无表情的坐回椅子上,看着对方,吐出一个字,“说。”
“是这样的。”
“我方愿意撤诉,同时,考虑到被告人高瑜的名誉受损....我方愿意给出名誉赔偿金。
孙乔抿了抿唇,话语用词极力给自己留有余地。
名誉这东西....说实话多数人可能没搞懂。
比方说,一些明星在面对互联网挨骂的时候,就经常发出律师函,说侵犯到了明星的名誉权。
如此,会给人一种,那些骂人的网友,说的话都是假的。
实际如此呢?
不,实际上,名誉与造谣是两码事。
你骂的是真话,但对我造成影响,我没证据反驳你,那就可以通过侵犯名誉进行诉讼。
而造谣不行,造谣得是你说的是假话。
相比之下。
名誉权,赔的也低,没什么诚意。
“孙律师,明人不说暗话。’
徐德扫了扫孙乔,忽的脸上露出笑容,他直接开口提条件了。
“一,有关【普纳替尼】的专利注册,我方要求天河药企,停下目前正在注册的一切行为!”
还是那句话。
大药企告民间自研药,让被告人进监狱的目的有三个。
1,让对方进去,停止药物研发;2,抢先注册专利版权;3,提前抢占市场。
天河药企自然是三方共同推进,除了要配方以外,有关专利,也在推进注册。
闻言。
孙乔沉默片刻,最终深吸一口气,点点头:
“徐律师,您放心,这点,我可以替委托人答应下来!”
诺华给的压力太足了。
如果说,将对方拖入青梧省立案,那他们倚靠主场优势还能胜诉。
但对方直接想办法把侵权案告到了燕京,去到对方的主场!
这要是高瑜再落井下石,那天河的赔偿...会很惨,最保守的情况下也得赔偿数千万!
相比之下,【普纳替尼】的专利?
先不说注册后的连锁反应,会导致给诺华赔偿大量金钱。
也不提,后续即便继续研发,也要投入数亿元且冒着不一定研发成功的风险。
哪怕真的研发成功了。
单单是这两者加起来………………
赔偿金和研发金钱全算作开发药物的成本!
在专利期内,真的能将药物成本全都都赚回来吗!?
所以,哪怕不用徐德说,天河药企,也已经在着手收回有关专利版权的事了。
“除此外,我方还会配合高先生对专利进行注册!”
孙乔又开口示好。
这破专利谁爱要谁要,反正天河是不想要的。
“呵,这点是应该的。”
徐德丝毫没有客气。
药物专利拿到,那案子就胜了一半,民事部分的侵权就是莫须有,法官不会理
